23.居家养老服务补贴

>i对象/享受条件: 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新区的6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;户籍地在新区的分散供养特困、重残一二级、重病失能老年人。 >i享受标准: 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新区的60-6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;户籍地在新区的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、重残一二级、重病失能和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。(每月拨付)。 >i政策时限: 长期。 >i申请渠道: 向户籍地所属社区居委会申请。 >i咨询方式: 023-65493628(区级) [*返回目录*](doc:bXob5DS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