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.居家养老服务补贴
>i对象/享受条件:
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新区的6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;户籍地在新区的分散供养特困、重残一二级、重病失能老年人。
>i享受标准:
户籍及居住地均在新区的60-6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;户籍地在新区的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、重残一二级、重病失能和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。(每月拨付)。
>i政策时限:
长期。
>i申请渠道:
向户籍地所属社区居委会申请。
>i咨询方式:
023-65493628(区级)
[*返回目录*](doc:bXob5DSm)